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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章程变更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于2022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章程变更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补充公告》,为加强对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莱广东”)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金控”)与同莱广东的其他股东沟通协商,修改了同莱广东的《公司章程》、并调整了其董监高人员。本次章程修改、人员调整后,同方金控取得了同莱广东的实际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同方国信相关会计处理的说明公告》,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参股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信”)26.32%股权。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及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方国信作为非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为便于投资者更为清晰地了解公司对参股子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司合计持股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向Kevlar S.p.A.出售其全资子公司Naga UK TopCo Limited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变更韩泳江先生为公司董事并选举其为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武全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武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武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武全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武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武全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合计为230万元。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原则上与2021年度相同。

  二、 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自上个披露日至今,公司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为28,900.00万元,已累计实际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合计为482,914.7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事项。上述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并且公司已针对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事项要求小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或收取相应担保费,以确保降低代偿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相关下属公司融资担保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及2022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2、担保发生概况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自上个披露日至今,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发生如下融资担保(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

  

  2、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3、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4、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且上述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北京方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事项主要基于上述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并且公司已针对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事项要求小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或收取相应担保费,以确保降低代偿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批复额度内,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2.本次交易均为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9.5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15%,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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