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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黄林纯对本次监事会第1项和第2项议案投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信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靳海静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纯女士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2022年7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现有化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债务、人员、权利及义务等划转至两家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划转的具体事宜。

  本次划转资产方案的调整能够更好地提高经营运行效率与盈利能力,且能够增强未来资产处置的灵活性。本次划转资产方案调整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划转资产方案调整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反对理由:将广东榕泰化工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划转至广东榕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划转至揭阳市明丰塑胶有限公司,将上述资产分割开来不利于广东榕泰化工溶剂厂的剥离,因此本人不同意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化工材料业务近三年来均为亏损状态,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了较大拖累,本次关停化工材料业务是基于公司客观情况,有利于减少亏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本议案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反对理由:本人作为职工监事,关停化工材料类生产经营,将直接影响化工溶剂厂近300名产业工人的生计,与国家“六稳六保”政策相违背,将严重影响近300个家庭的生活,对社会造成不稳定性因素。建议董事会应做好关停的各种预案后再决定,避免对公司造成声誉风险。因此本人不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2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2年10月15日和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2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曾麒对本次董事会第1项和第2项议案投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以通信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2名,董事长霍焰先生主持会议,监事靳海静女士、陆锦云女士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经营运行效率与盈利能力,配合公司关停化工材料业务的后续工作,且为增强未来资产处置的灵活性。公司拟对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进行方案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反对理由:将广东榕泰化工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划转至广东榕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划转至揭阳市明丰塑胶有限公司,将上述资产分割开来不利于广东榕泰化工溶剂厂的剥离,因此本人不同意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议案》;

  鉴于近三年来化工材料业务均为亏损状态,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了较大拖累,公司多方寻求解决方案但未取得实质性成效。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经营运行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及该业务目前实际运营情况,决定关停化工材料业务,并对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反对理由:关停化工材料类生产经营,将直接影响化工溶剂厂近300名产业工人的生计,与国家“六稳六保”政策相违背,将严重影响近300个家庭的生活,对社会造成不稳定性因素。建议董事会应做好关停的各种预案后再决定,避免对公司造成声誉风险。因此本人不同意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2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2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的议案》。

  一、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概述

  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经营运行效率与盈利能力,配合公司关停化工材料业务的后续工作,且为增强未来资产处置的灵活性,公司拟对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进行方案调整。

  本次调整划转方案在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调整划转资产方案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调整前的资产划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二、调整后的资产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    所:广东省揭阳市新兴东二路1号

  (4)法定代表人:霍焰

  (5)注册资本:70,403.3281万元

  (6)主营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云计算业务;数据、信息技术开发;数据中心及云计算技术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研发数字网络应用软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生产、销售氨基塑料及制品,氨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甲醛溶液、邻苯二甲酸酐和邻苯二甲酸脂类增塑剂(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6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划入方基本情况

  (1)划入方一:广东榕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新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1MABRWBTM0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揭东大道西侧地段(电玉粉车间A)101

  法定代表人:杨龙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广东榕泰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暂无主要财务数据。

  (2)划入方二:揭阳市明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丰塑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1MABRJE046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开发区(10号)101号

  法定代表人:霍焰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广东榕泰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暂无主要财务数据。

  3、划出方和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为划出方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榕泰新材料100%股权,直接持有明丰塑胶100%股权。

  三、调整后资产划转的方案

  1、划转至榕泰新材料的资产情况

  

  2、划转至明丰塑胶的资产情况

  

  本次划转以2022年7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公司将现有化工材料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榕泰新材料和明丰塑胶。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本次划转过程中,如因出现无法转移情形或其他实际情况而导致需要本次划转的资产及负债范围或划转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本次划转的资产及负债范围或划转方案进行具体调整。

  3、本次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妥善做好本次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4、本次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5、本次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涉及化工材料业务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将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至榕泰新材料;依法或依约不能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仍由公司继续履行。

  6、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税务、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上述资产划转等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资产划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划转资产方案的调整能够更好地提高经营运行效率与盈利能力,且能够增强未来资产处置的灵活性。

  2、划入方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划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五、资产划转事项的风险提示

  1、本次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划转的债务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协议主体的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双方的同意与配合,最终划转金额可能与上述数据不一致。

  2、本次划转的部分资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具体解除查封及资产过户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的经营情况,因市场行业、安全环保、税收优化政策等因素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4、本次划转尚需相关部门批准,最终能否顺利划转及划转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2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议案》。鉴于近三年来化工材料业务均为亏损状态,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了较大拖累,公司多方寻求解决方案但未取得实质性成效。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经营运行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及该业务目前实际运营情况,决定关停化工材料业务,并对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化工材料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化工材料业务主要为氨基复合材料(新材料)、苯酐及增塑剂等化工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下游产品主要为餐具制品、娱乐制品(桥牌、麻将、色子等)、卫生洁具、插排插座等,客户主要为出口导向型企业。

  公司化工材料业务涉及资产主要包括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龙港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该地块原为公司化工溶剂厂用地,地上建筑物主要包括科技综合楼、生产厂房、仓库、职工宿舍、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9.62万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氨基复合材料生产线32条、甲醛生产线2条、苯酐生产线1条、增塑剂生产线1条及相应的生产配套设备。

  截至2022年7月31日,化工材料业务近年来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化工材料业务原为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之一,经模拟,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7月,该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50%、61.55%和20.84%。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7月利润均为亏损状态,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较大拖累,关停将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经营运行效率与盈利能力。

  二、关停化工材料业务的原因

  公司化工材料业务所在行业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行业产能过剩、及国外政局动荡等因素影响,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速度放缓,业务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主打产品氨基复合材料(新材料)的下游产品主要为餐具制品、娱乐制品(桥牌、麻将、色子等)、卫生洁具、插排插座等,客户主要为出口导向型企业,在新冠疫情影响及国际贸易形势不利的大背景下,公司承担着上游原材料成本上涨、下游客户需求减少的双重压力,化工材料业务经营艰难,业务持续亏损。考虑当前全球整体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出口导向型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仍将可能保持较长时间段内在低位徘徊。

  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角度出发,公司决定关停化工材料业务,以避免其进一步拖累公司经营与发展,从而为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关停化工材料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停化工材料业务,将会导致存货、无形资产、专用设备等资产计提减值,增加员工安置支出等。公司将积极妥善安置化工材料业务相关人员,本着损失最小的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与此同时,将做好债权债务的梳理和后续跟踪,确保关停相关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化工材料业务关停后,公司将对相关存货、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后续处置,对厂房、土地等资产也将进行处置以回收资金偿还债务;预计化工材料业务关停将使公司在流动资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面产生一定的损失,但厂房、土地资产处置将产生一定的收益。因此,化工材料业务的关停,不会对公司其他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关停化工材料业务的后续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妥善做好关停业务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妥善处置关停业务相关的存货、设备、厂房等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慎进行会计处理,全力以赴确保关停化工材料业务稳步推进。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2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于2020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六项的规定;2022年5月20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2年6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已消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定期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积极解决债务纠纷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法院及债权人沟通,充分了解债权人的想法和诉求,尽快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共同解决债务问题,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状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同时部分涉案资产已解除冻结。

  (三)制定科学的生产经营计划

  1、公司将处置闲置的1,000余亩土地及相关资产,尽快实现资金回笼,用于偿还相关债务,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并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债权人积极沟通,以期取得债权人的谅解,防止债务危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2、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议案》。鉴于近三年来化工材料业务均为亏损状态,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了较大拖累,公司多方寻求解决方案但未取得实质性成效。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经营运行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及该业务目前实际运营情况,决定关停化工材料业务,并对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

  3、公司于近日取得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未来将资金、人力等资源全力投入互联网综合服务板块,通过巩固与完善互联网企业服务产品,整合现有平台资源,拓展数据中心销售业务,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在资源的获取上选择更具弹性的方式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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