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2-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26日、27日、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集团”)及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集团”)书面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26日、27日、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控股股东恒生集团和蚂蚁集团发函查证,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在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期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近日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核查后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