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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3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联晟新材担保的金额为95,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联晟新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691.7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联晟新材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 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联晟新材

  公司名称: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贰仟零玖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贰元壹角玖分(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寿志

  住所: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B区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铝、铝合金板、铝带、铝卷材、铝涂覆材料、铝材的深加工、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联晟新材总资产为365,563.32万元,净资产80,687.84万元,总负债284,875.48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712,813.64万元,净利润10,394.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联晟新材担保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95,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联晟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联晟新材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联晟新材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2,412.44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62,412.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0%。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3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建成投产,由于受疫情不断反复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均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放缓;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电池箔需求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持续加快低附加值产线转产生产动力电池铝箔,因此公司一分厂产能利用率持续饱和,为了避免“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大规模实施对于订单交货期的影响,公司主动延缓了上述的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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