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111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28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103,854,400.68元(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资金。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本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共计收到政府补助103,854,400.68元(数据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48%,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600,000.00元(数据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68%;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0,254,400.68元(数据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80%。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600,000.00元(数据未经审计)全部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61,471,868.22元(数据未经审计),计入其他收益38,782,532.46元(数据未经审计)。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本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瑞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瑞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瑞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110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同意增补独立董事熊新华先生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内控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以上任期期限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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