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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祺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监事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增加的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对于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 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7,788,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755,281.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30号)审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金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952.68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1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733,8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0,220,548股,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1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74.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7,978,823.1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08号)审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款项共计36,988.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75.03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16,000.00万元。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 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增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增加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董事会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监事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金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金辰股份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一)《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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