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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原因说明

  2021年至2022年,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发布并修订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修改的制度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5、《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7、《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8、《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9、《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其他说明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7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3亿元

  ● 使用期限:授信额度期限1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任何反担保。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诺医疗”)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3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等在内的业务。该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及具体业务品种将以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同意公司就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分别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接受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7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含0.2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等。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7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天竹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含0.2亿)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华先生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7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含0.2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 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正常业务开展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含0.2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自有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含0.2亿)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含0.2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赛诺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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