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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汪根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违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上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为发行前股东。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元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一多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孙元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一多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元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一多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为14,960.14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证监许可[2022]1923号《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1.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016.98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783.2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5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960.14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96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为14,960.14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违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星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环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035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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