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洪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洪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洪卫先生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洪卫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王洪卫先生的离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洪卫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王洪卫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清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李清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相应接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均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清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清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北京大学博士,上海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曾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正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金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宋正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金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正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金莲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2022-025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正兴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报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补选李清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清伟先生有关材料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丽家居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2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备查文件: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2022-02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秀清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报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备查文件: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8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8日
至2022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7:00)到公司三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2年11月16日16: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虹
联系电话:0512-58506008
传真号码:0512-58500173
电子邮箱:elegant@eletile.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
邮编:215626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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