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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7—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7-9月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7-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7—9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7-9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钜泉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与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因采购晶圆产生的债务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为两家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含三年),自主债务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影响公司自身运营,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80.5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52.88万元。符合公司预先投入资金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追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在上海张江建设研发中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公司对项目相关的宏观政策、市场前景、企业竞争等方面进行审慎调查。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在上海临港建设研发中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公司对项目相关的宏观政策、市场前景、企业竞争等方面进行审慎调查。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资金规划及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士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刁峰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士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刁峰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士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刁峰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21号楼203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议案二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栋101室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7栋101室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86-21-51035886*1115

  联系人:陈宏浩

  邮箱:shareholders@hitrendtech.com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以下简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公司2022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钜泉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南京”)、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微电子”),均系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钜泉南京和钜泉微电子各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钜泉南京和钜泉微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钜泉南京、钜泉微电子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钜泉南京、钜泉微电子与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因采购晶圆产生的债务每家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钜泉南京

  名称:钜泉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8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5座四层(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士聪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半导体科技、光电科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钜泉南京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钜泉南京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653.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45.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25.7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钜泉南京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97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260.6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15.02万元。

  (二)钜泉微电子

  名称: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5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杨士聪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技术、半导体科技、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钜泉微电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钜泉微电子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605.5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671.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93.85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钜泉微电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378.2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887.6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215.73万元。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四、审议情况说明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5%。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万股,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4,320万股增加至5,76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2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76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将《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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