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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9 - 21日实施并完成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5,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6股,共计转增38,08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3,888,000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5,800,000股变更为143,88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5,800,000元变更为143,888,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拟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

  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 11月 14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

  股权登记日:2022年 11 月 10 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

  路7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

  卡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

  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签署。

  4、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

  理;或在不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 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方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

  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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