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安环境”)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对《告知函》所涉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盾安环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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