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路桃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及视频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
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人:穆雅斌、刘畅
(五)联系电话:010-87521982 传真:010-87521976
(六)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 邮编100022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衍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宗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罗衍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衍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宗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2-04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形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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