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59,470,0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5.61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3,733,6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83,203,600股。故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四)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业务保持稳定,在手订单充裕,经营性现金流显著改善,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新设成立,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主要是围绕公司富营养化湖库治理形成的生物质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BMF),有利于公司形成“湖库治理收益+废弃物处置收益+资源化产品收益”的生态闭环,为水环境治理开创一条可持续化发展路径。
本报告期内,面对国内新冠疫情反复,各地疫情管控政策收紧,人员流动受阻等因素影响,公司积极应对,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加快落地项目的建设、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大技术研发的攻关与完善公司产业结构。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28.71万元,同比增长11.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0.02万元,同比增长10.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45.66万元,同比上升12.67%;经营性现金流净额7,969.18万元,较去年同期显著改善。
(一)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及应收款情况
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69.18万元,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增加(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49.09万元),主要原因是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的回款情况良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2020年、2021年的应收账款合计16,940.00万元全部收回。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本年度已收到应收账款回款38,361.13万元,主要包括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11,992.50万元、合肥巢湖市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3,827.60万元、合肥市包河区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二期)3,526.00万元、包河区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第一包)2,253.95万元、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二期2,011.50万元、异龙湖除藻净化水质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938.50万元、八房港原位控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专用分包项目回款 1,229.16 万元、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回款 1,151.18万元等。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手订单约为6.70亿元,主要包括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25,410.00万元、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14,202.12万元、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12,721.00万元、无锡张桥港原位控藻试点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4,267.61万元、凉城县岱海藻类治理及水质改善示范项目3,211.73万元等。
(三)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已全面恢复运行
近期,公司收到通海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启用沿湖水质提升站对杞麓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理的函》,函中提到:“杞麓湖近期发生藻华现象,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通海县湖泊革命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启用杞麓湖沿湖水质提升站对湖体蓝藻水华进行应急处理。运维费按原《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核算。政府将会指定相关部门对工程量审核及确认,努力争取资金,尽快向公司支付部分资金。”目前,公司已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函件要求积极响应,根据各水质提升站的实际建设功能情况,已全面启用杞麓湖沿湖水质提升站对湖体蓝藻水华进行24小时应急处理,通过对蓝藻水华的处理,将有助于改善杞麓湖水质,为杞麓湖水环境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四)关于设立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全资子公司已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取得营业执照,后续设备采购、产线投入、专利申请等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将成为公司资源化再利用的平台,加速推进富营养化湖库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升级、迭代,增强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为公司未来发展积蓄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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