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如有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暾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妮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暾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妮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二年十月二十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
本次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事项,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整合通信设备业务群,提升公司双平台市场运作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二年十月二十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此次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通信设备业务进行整合,有利于提升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此次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事项,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整合通信设备业务群,提升公司双平台市场运作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2、本次事项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权责,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市场能力,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同意拟将公司通信设备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等进行整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内部业务整合方案概况
(一)资产整合
公司拟将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9号与通信设备业务相关的土地、房产、附属物等,按截至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账面净值以增资方式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磁检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磁检测”);除上述资产以外,与通信设备业务相关的其他负债、业务和人员等也一并纳入星磁检测,由星磁检测承担和管理。星磁检测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对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
星磁检测专业从事移动通信天线、微波/毫米波天线、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相关通信产品的电性能检测、各项环境试验以及无线通信的检测和认证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通信设备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等一并转至星磁检测。
(二)股权架构调整
公司拟将持有星磁检测100%股权按上述资产整合后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有限”),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上述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完成后,将有利于盛路有限优化资产结构、整合通信设备业务群,提升公司双平台市场运作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二、盛路有限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4X4PJM5A
3、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8日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住所申报)
6、法定代表人:杨华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射频光模块、城域接入型有源和无源波分复用(WDM)设备及其他通信系统设备、电子设备、3G及以上智能终端、医疗用品及器材、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民用一次性无纺布口罩、劳保用品、汽车电子产品、无线数据终端、车载终端;加工、销售: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的系统集成、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维护;承接: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卫星相关的工程承包、开发;通信设备性能检测;局域网、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设备、模块、集成电路芯片、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移动互联网建设;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8、股权结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信设备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进行整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资产整合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履行相关手续办理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权限范围内具体经办本次调整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订等。
四、本次内部业务整合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业务整合的目的
本次业务整合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产的调整,有利于充分整合公司资源,促进公司通信设备业务更好的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完成后,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市场拓展能力;有利于整合通信设备业务群,提升公司双平台市场运作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内部业务整合的具体方案、实施进度仍具有不确定性。在业务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手续办理和政府审批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对通信设备业务的发展规划进行内部整合,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含军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亚太(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26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29人。
亚太(集团)2021年度经审计的总收入为9.8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95亿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4.48亿元;2021年度为49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85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00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3、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任海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任海春,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4、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40名。
5、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集团)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亚太(集团)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认真阅读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核,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专项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性
亚太(集团)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盛路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6.82元/股)的130%。若在未来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盛路转债”。
一、“盛路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61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债券代码“1280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88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9日起由原来的6.88元/股调整为6.8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发行新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11月26日起由6.85元/股调整为6.82元/股。
二、“盛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6.82元/股)的130%。若在未来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盛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盛路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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