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相关规定。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第15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其中:217,655.74元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项,472.47元是增值税加计扣除返还款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减少64.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96.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经营性预付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70.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去年出售资产款项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51.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加30.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60.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36.30%,主要原因是合同负债中分拆的待转销项税额,因合同负债减少而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增加294.81%,主要原因是本期内外币美元汇率波动,引起外币汇率折算差异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期减少409.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月末制造业资产出售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比上期减少202.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月末制造业资产出售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期增加45%,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半年及报告期内新转固项目利息费用反映所致。
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期减少955.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制造业资产出售确认了投资收益所致。
5、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减少142.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月末制造业资产出售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减少156.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月末制造业资产出售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增加77.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供应商赔偿收入及处置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增加52.47%,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减少38.21%,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0、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权益比上期减少52.42%,主要原因是本期长源水务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对外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9月2日与韶能集团韶关市日昇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协商一致,签订《关于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受)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向乙方转让公司持有的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及享有附带的权益、承担的义务。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经曲江区人民政府授权,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签署《关于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四方协议》,明确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职权范围内予以支持。
本次交易以 2022年4月30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为交割日。本事项已于2022年9月2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正按本协议相关约定进行中。(详见2022年9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 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662.98万元
2022年9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70,662.98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2,583,007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何启强和麦正辉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本次发行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何启强和麦正辉拟认购金额分别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事项已于2022年10月14日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长集转债”报告期内共转股8364股
报告期内,共有人民币66,200.00 元“长集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836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0221年6月30日的741,943,357股变更为本报告期末的741,951,721股。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的“长集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2 年 9 月 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545,100.00 元“长集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68,577 股,占“长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92%。
(详见2022年10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泳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泳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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