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2-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8.1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注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2.1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赊销较少,年初客户所欠货款部分收回所致。
注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0.6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9.2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所致。
注5: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3.7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尾矿库二期建设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注6:使用权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7.1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房屋)计提折旧所致。
注7: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工程款所致。
注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7.0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职工2021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注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4.55%,主要原因:报告期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增加所致。
注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9.22%,应付债券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91.60%,租赁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99.3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将于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所致。
注11: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1.0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1.04%,主要原因:报告期预收客户货款陆续发货所致。
注12: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0.3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安全投入增加所致。
注13: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融冠矿业、荣邦矿业研发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注14: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1.27%,主要原因:报告期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注15: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63.6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亏损同比增加所致。
注1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99.6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坏账准备转回同比减少所致。
注1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注18: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562.16%,主要原因: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注19: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26.5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罚款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注20: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23.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乾金达矿业受采区二期建设影响,未能实现满负荷生产,利润同比下降;上年同期公司收回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所欠货款7,903.21万元,收到安徽新华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回的投资诚意金4,000.00万元,转回坏账准备3,570.68万元。
注21: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47.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减少;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报告期银漫矿业利润贡献占比同比增加。
注2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552.14%,主要原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4.7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同比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所致。
注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22.6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上年同期收到安徽新华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回的投资诚意金4,000.00万元。
注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21.7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余额同比下降所致。
注2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18.24%,主要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重整事项
2019年10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赤峰中院”或“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04破申4号),法院裁定受理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兴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兴业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自此,兴业集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2022年8月15日,兴业集团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4破2-9号),法院裁定批准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自此,兴业集团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本事项具体情况敬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4日、2019年10月9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24日、2021年7月24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9月17日、2022年8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64)、《兴业矿业: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4)、《兴业矿业:关于公司作为债权人对兴业集团等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及《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4)及《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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