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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同兴达,股票代码:002845)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公司不需要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不存在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7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共青城华睿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睿达合伙”)签署《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25万元购买华睿达合伙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南昌汽车电子”)20%的股权(未实缴)。

  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赣州同兴达”)与王军民先生、陈思燕女士签署《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王军民先生、陈思燕女士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展宏新材”)股权。

  截止目前上述股份转让交易均已完成,南昌汽车电子及展宏新材均由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于2022年9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278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万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冬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万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冬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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