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或“本行”)的合并报表数据。
3.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天宇先生,代行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趁新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除特殊说明外,本行不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净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汇兑净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益等。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1年12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7,514,125,090股增加为8,265,537,599股,比较期的每股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境外优先股股息,未支付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相关利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境外优先股股息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境外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 减值准备不含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其他存款含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2) 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四)补充财务指标
注:
(1) 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
(2) 上表监管指标中,杠杆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存贷比为根据审计(阅)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
(3)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4)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五)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分析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报告期末、2022年半年度末、2022年第一季度末及2021年年末的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需求计算,与上报监管部门数据一致。
(六)流动性覆盖率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七)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经营指标保持稳健。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5,961.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8%;存款余额人民币3,364.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52%;贷款余额人民币3,271.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20%。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5.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4.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不良贷款率1.76%,拨备覆盖率169.12%,资本充足率14.51%,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深入推进“五四战略”。政策性科创金融方面,本行作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运营主体,通过实施“三专五单独”运营机制,激发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累计送达预授信通知书3,740户,预授信金额人民币308.53亿元。累计向各类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人民币54.74亿元,向“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发放贷款人民币95.17亿元,共计人民币149.91亿元,助力科创企业创新发展;小微企业园金融方面,全面推进“伙伴工程”计划,报告期内已对接河南省全部重点建设小微企业园,开展信贷合作83个,新增合作入园企业647家,累计新增投放信贷支持人民币154.64亿元;乡村金融方面,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先行,打造特色标杆惠农站点,上线“惠农通”服务小程序,开展农村地区“金融知识进万家”、“社保缴费补贴”活动,持续深化多元服务场景建设,全面提升“金融惠农”服务水平;市民金融方面,开展市民金融进社区活动,优化客户权益活动和产品体验。发行新市民专属借记卡,开发专属消贷产品、理财产品,提升新市民服务质效;“五朵云”方面,上线云商2.0系统,上线可视化看板,产品优化再创新,全面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认真做好金融支持“保交楼”专项行动。本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扛牢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在郑州市“保交楼”专项行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展现金融担当。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市级承贷主体及各区县平台公司、房地产公司融资需求,制定专项授信和营销方案,明确“5大支持路径”,“一行一策”优化服务,“一楼一策”保障落实。聚焦重点,创新工作模式,建立营销、审批、出账与经办行“四方联动”推进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为风险可控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坚持总分联动、挂图作战、争分夺秒推进保交楼各项工作开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金融支持“保交楼”专项行动完成审批人民币56.92亿元,完成投放人民币18.42亿元,相关成功案例得到监管部门的肯定和推广。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8,460户。其中A股股东98,405户,H股股东55户。
单位:股
单位:股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2年9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境外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单位:股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2年9月30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 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 “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2022年8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境外优先股赎回事宜。2022年10月18日,本行已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详情请见本行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20日的公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9日的公告。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于本报告、本行其他公告及通函中已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
六、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财务报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王天宇 赵飞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代理行长职务)
孙海刚 高趁新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章)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王天宇 赵飞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代理行长职务)
孙海刚高趁新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章)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2022年7-9月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2022年7-9月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2022年7-9月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10人。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罗靖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罗靖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宋科先生、李燕燕女士、苏小军先生,调整为宋科先生、李燕燕女士、姬宏俊先生。
由于选举罗靖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的相关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其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待其任职资格核准后,拟由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罗靖先生正式履职后,姬宏俊先生将不再担任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其他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维持不变。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王世豪先生当选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召开本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罗靖先生简历
罗靖先生,1975年4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罗先生自2008年4月至2008年5月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728)资产管理总部产品设计研究员。罗先生于2008年10月加入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1月先后任百瑞信托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主任,自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先后任百瑞信托业务总监兼研究发展中心主任、副总裁兼研究发展中心主任,自2013年3月至2018年12月先后任百瑞信托副总裁、执行总裁、执行总裁及党支部委员,自2018年12月至今任百瑞信托执行总经理、党委委员。此外,罗先生自2018年6月至今兼任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期,罗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赵丽娟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事先做好出席登记,遵守各级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本行将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不配合防疫工作,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本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11月18日上午9:00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行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H股普通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H股股东会议通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共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共2项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行分别于2022年9月14日、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二)、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至11月16日(星期三)8:30-12:00,14:0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1月16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行。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25层2510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陈先生 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009199、0371-67009585
传真:0371-6700989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邮箱地址:ir@zzbank.cn
邮政编码:4500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A股投票代码:362936
2.A股投票简称:郑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应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A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A股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A股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A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9:15-15: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一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填妥、签署并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单位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苏小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苏小军先生的辞任自2022年10月28日起生效。辞任后,苏小军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苏小军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须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行对苏小军先生在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行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提名罗靖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罗靖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的相关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任职资格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银保监局”)核准,任期自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行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罗靖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行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行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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