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29,987.29 万元,较年初15,960.79 万元增加14,026.50 万元,增幅87.88%,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凯美特”)、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电子特气)本期增加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208.11万元,较年初889.70万元减少681.59万元,减幅76.61%,主要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4,942.52 万元,较年初420.00 万元增加4,522.52 万元,增幅1076.79%,主要原因为岳阳电子特气预付原料气款4,062.94万元、安庆凯美特预付原料气和柴油款127.46万元、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预付电费款136.78万元、湖南凯美特预付柴油款72.59万元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6,379.93 万元,较年初2,974.94万元增加3,404.99 万元,增幅114.46%,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4,008.25 万元,较年初1,975.15 万元增加2,033.10 万元,增幅102.93%,主要原因为定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3,236.66 万元,较年初1,490.65 万元增加1,746.01 万元,增幅117.13%,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干冰厂房项目及新购生产设备增加373.01万元;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凯美特”)火炬气回收项目技术改造增加927.27万元;岳阳电子特气超洁净室实验室及二氧化碳充装项目增加411.60万元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1,540.91万元,较期初2,295.14万元减少754.23万元,减幅32.86%,主要原因为岳阳电子特气可弥补亏损减少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6,540.69万元,较年初4,355.11万元增加2,185.58万元,增幅50.18%,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54,048.94 万元,较期初31,036.67万元增加23,012.27 万元,增幅74.15%,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0.00万元,较年初544.72万元减少544.72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福建凯美特本期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水电款及工程款所致。
(11)合同负债期末161.63 万元,较年初400.39万元减少238.77 万元,减幅59.63%,主要原因为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148.80 万元,较年初607.22 万元减少458.43 万元,减幅75.50%,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已计提的上年职工年终奖金款项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2,324.40 万元,较年初1,235.07 万元增加1,089.33 万元,增幅88.20%,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应交所得税额增加及湖南凯美特、安庆凯美特、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凯美特”)、福建凯美特享受制造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导致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14) 其他应付款期末736.32万元,较期初1,477.49万元减少741.17万元,减幅50.16%,主要是由于支付应付司机长期服务奖所致。
(15)长期应付款期末842.90万元,较年初0万元增加842.90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与槽车司机签订长期服务风险保证金合同,本期收到槽车司机交纳长期服务风险保证金增加所致。
(1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488.38 万元,较上年同期243.19 万元增加245.19 万元,增幅100.82%,主要原因为本期定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导致相应计入投资收益中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为106.49 万元,较上期11.42 万元增加95.07 万元,增幅832.17%,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1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65.87 万元,较上期-5.36 万元增加60.52 万元,增幅1,129.62%,主要原因为本期湖南凯美特及福建凯美特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9)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1.24万元,较上年同期-95.29万元增加94.05万元,增幅98.70%,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及长岭凯美特上期资产处置损失大于本期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4.27 万元,较上年同期7.39 万元减少3.12 万元,减幅42.21% ,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及惠州凯美特上期收到供应商违约金及安全罚款大于本期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29.45 万元,较上年同期11.89 万元增加17.56 万元,增幅147.68%,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及海南凯美特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22)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738.43 万元,较上年同期296.33 万元增加1,442.10 万元,增幅486.65%,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20.20万元,较上期18,146.90万元减少4,726.70万元,减幅26.05%,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427.39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296.05万元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13.62万元,较上期-13,918.33万元净流出增加7,695.29万元,增幅55.29%,主要原因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1,592.11万元,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8,797.49万元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76.83万元,较上期-9,183.33万元增加29,760.16万元,增幅324.07%,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9,000.00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72.60万元;偿还到期借款支付现金同比减少1,400.00万元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细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细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7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28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祝恩福先生、张伟先生、徐卫忠先生、邓冰先生、汤佩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廖安先生、李一鸣先生、宁华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经核实,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提案及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事宜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及公司制度规定,拟将相关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提请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祝恩福:男,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岳阳凯达科旺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祝恩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止2022年10月28日,通过浩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1.66%股份,本人直接持有公司0.64%股份,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物流师、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曾服役于在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通信处,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会计,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7月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截止2022年10月28日,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张伟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万股,目前尚未完成授予。
张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卫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2022年10月28日,徐卫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徐卫忠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万股,目前尚未完成授予。
徐卫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卫忠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12月,2008年3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煤体与文化研究专业。曾担任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策划编辑;北京新东方学校媒介公关;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业务总部信托执行经理、上海业务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4月至今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副总经理。
邓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任职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财信资产副总经理,财信资产、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常勤壹号”)、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为一致行动人,邓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财信常勤壹号、财信资产和财信精信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邓冰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汤佩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5年12月,中南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拥有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执业资格。曾担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宏观策略中心总监;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投资研究部投资总监。2020年5月至今,担任财信产业基金业务投资第二团队总经理。
汤佩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任职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财信常勤壹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财信产业基金,担任财信产业基金投资第二团队总经理。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信资产、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为一致行动人,汤佩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财信常勤壹号、财信资产和财信精信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汤佩徽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汤佩徽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廖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美国项目经理(PMP)。曾任长岭炼油厂工程处工程科副科长、科长;长炼九五工程指挥部计划科副处长;长岭炼化机动工程部副部长;长岭炼化岳阳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监理。现任长炼方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廖安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一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石化长炼审计处科员;湖南建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调研员。
李一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一鸣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宁华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获得律师执业资格,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现任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至2014年,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至2016年,任中国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主任助理;2016年至2021年,任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宁华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宁华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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