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亿元,实际完成产值约2亿元,收款6,000万元,应收账款约1.55亿元。因后续建设资金未到位,且项目投资规模过大与实际需求不符,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入转建项目。该项目为政府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16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由于贵州省独山县及影山镇政府的领导调整,项目结算工作推进迟缓,公司也已经连续多次派人催促并发出正式的催款函给相关单位,现主管单位也回复确保在完成项目整合后,偿还公司款项为第一顺位工作。同时,公司已和当地政府沟通,项目建设资金将继续通过社会融资方式推进,待融资问题解决后,届时该项目未完工程将进行重新招投标,公司也会积极参与投标。
2、三亚夏日体验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9.3亿元(原始合同6亿元,2021年12月1日合同双方签订项目补充协议,包括幕墙、装饰、二次机电等合同总价新增3.3亿元),合同暂定工期为24个月。公司正按施工进度计划全面施工,项目土建结构已全部封顶,目前幕墙完成进度约70%,装饰部分已经全面展开施工。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项目于2019年1月封顶,外幕墙基本完工,已进入室内装饰、设备安装等施工及项目房产销售阶段。近期柬埔寨当地疫情严重,为保障员工安全,项目只维持一小部分工作在进行,整体工期不能达到预期进展。
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2021-049),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洪涛伟民建筑工程(柬埔寨)有限公司就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负责人支付已确定的部分工程款等本息合计为5,203.27万美元(约33,699万元人民币),以及待确定的工程款等索赔款项。目前该案已组成仲裁庭,公司已向仲裁庭提交了索赔状,要求对方支付未支付工程款等本息,支付因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支付因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与费用、支付因项目可能终止引起的损失及项目利润索赔;同时要求对方立即销售现有房产以便用于支付上述款项。公司最终向对方索赔的总金额将以公司聘请的财务专家与延误专家出具并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的专家报告确定。
2022年6月10日被申请人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答辩与反诉状》并提交部分证据,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与反诉状》进行了反驳并补充提交部分证据,目前正等待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工作安排。
4、中国-东盟(崇左)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装饰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价5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175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级酒店工程工期为300天。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已确认部分收入,并收到少部分款项。现因业主长期拖欠余下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公司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业主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业主支付公司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误工费等费用合计约10,890万元。目前法院已开庭审理,待判决。
5、君成世界湾精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造价约10亿元人民币,总工期为550天,具体工期及进度安排以进场后发包人、承包人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前期已进行了空调机电订货施工、图纸深化、专项材料样板确认、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目前准备进场施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4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豪达洪涛氢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8,500万元、深圳市凯豪达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豪达”)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凯豪达洪涛氢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氢谷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2年06月01日,公司公告《关于氢谷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氢谷”完成注册登记。
目前,“氢谷”管理团队已组建完成,制定了《凯豪达洪涛氢谷科技产业园规划布局》,签订了《凯豪达洪涛氢谷综合发展规划项目合同书》及《深圳市龙华区凯豪达洪涛氢谷综合能源站设计合同》,产业布局如下:
一、 总体规划
“氢谷”位于洪涛装饰产业园,产业园整体用地面积35,162.67平方米,建筑面积59,652.31平方米,由一栋办公楼、四栋厂房、一栋宿舍、两块闲置空地组成,使用年限50年。
产业园原用途为生产公司自用工程施工项目装修材料,目前规划建设“氢谷”,建设内容包括氢能高层次科研中心、示范应用项目、生产工业园、体验场景、展示中心五大空间,引进符合规划的氢能汽车及其配套产业、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部件等氢能上中下游产业及其相关企业入驻,打造氢能产业生态圈。
二、具体布局
(一)氢能高层次科研中心、体验场景、展示中心
氢能高层次科研中心、体验场景、展示中心集中建设在“氢谷”办公楼,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氢谷”计划将办公楼打造成为集研发、办公、标准化研究中心、会议及展示中心为一体的高端氢能办公场所。
办公楼将设置氢能全产业链(制、储、运、用)展示中心、氢能产业孵化平台、“产学研”成果转化中心、氢能产业标准化研究中心等功能区,未来将会引导氢能项目创投基金入驻“氢谷”,扶持“氢谷”初创企业,加快推进氢能技术研发,专注氢能的运用与推广,促进氢能产业交流。
(二)生产工业园
生产工业园由四栋厂房组建而成,具体划分为“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中心”“核心部件测试、安全检测、大数据中心”“芯片、硅晶片、光导纤维、半导体生产中心”“新兴及交叉领域研发生产中心”四区。
“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中心”厂房建筑面积8,335平方米,建设年产1.5万套氢燃料电池系统、氢燃料电堆及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的制造基地。
“核心部件测试、安全检测、大数据中心”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为核心零部件测试、安全检测及大数据中心。
“芯片、硅晶片、光导纤维、半导体生产中心”为高端制造生产中心,厂房建筑面积8,335平方米,建设年产芯片、硅静片、光导纤维、半导体研发生产基地。
“新兴及交叉领域研发生产中心”厂房建筑面积6,668平方米,建设年产3万套长续航氢能无人机、氢能备用电源研发生产基地。
(三)示范应用项目
示范应用项目位于“氢谷”闲置空地,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示范应用项目主要用于建设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及光伏铺设,同时在氢交通、氢储能、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
三、发展目标
公司与凯豪达致力于将“氢谷”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甚至全国有高度示范性的氢能产业园启动区,充分发挥“氢谷”作为启动区的辐射作用和引领作用,助推氢能产业在深圳龙华集聚,打造输出氢能前沿技术及模式、制定行业通用标准及氢能前沿应用示范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园。
以上为“氢谷”最新进展,公司将根据“氢谷”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对外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3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58.44%,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支付供应商款项等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9.3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票据减少所致。
3、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2.49%,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95.42%,主要系报告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所致。
5、股本较年初增加32.53%,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增加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权益工具减少所致。
7、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66.69%,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167.43%,主要系报告期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9、营业收入较上期较少39.55%,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和行业环境影响,公司新签订单减少,施工进度放缓所致。
10、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32.71%,主要系报告期内,新签订单减少,施工进度放缓,成本相应同比下降。
11、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31.38%,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12、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60.8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00%,主要系上期出售子公司城市学院确认投资收益与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1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459.83%,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及行业环境影响,计提减值增加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163.55%,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及行业环境影响,计提减值增加所致。
1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101.97%,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33.77%,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18、所得税法费用较上期减少133.76%,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1.50%,主要是报告期经营活动付款减少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99.71%,主要系上期出售子公司城市学院,收到出售回款。
21、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4.26%,主要系报告期内,开具银行票据缴存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洪涛转债”自2017年2月6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2年7月28日(到期日)共有11,347,637.00张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90,954,257.00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洪涛转债”张数为652,363.00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70,455,204.00元(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已于2022年7月29日兑付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中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中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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