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萌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稳外贸的重要发力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提出,“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力度”。
在具体措施中,《分工方案》明确,2022年底前再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出台更多支持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
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可以促进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各项优惠政策有利于激发外贸主体活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继而带动扩大更多优质商品进出口,更好地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1.6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25.7%。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8.6%,实现连续增长。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9月2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2022年1月份至8月份,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贸易方式)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贸易方式)贸易增长迅速,下半年以来两类贸易方式增幅超过60%。
此前,国务院分别在2015年3月份、2016年1月份、2018年7月份、2019年12月份、2020年4月份和2022年2月份,分六批在杭州、天津等132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伴随着第六批27地入围,综合试验区在江苏、浙江、广东三省实现地级市全覆盖。
“六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不仅在跨境电商制度创新上涌现出很多优秀案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而且这些地区已经成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主力军,培养了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我国第一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杭州为例,七年来共培育电商卖家4.9万家,海外注册商标超过2000个,价值超过1亿美元以上的领军企业有23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对于哪些地区有望第七批入围?肖本华认为,更多具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础的中西部城市可能入围,地方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空间大的一些沿海地区县级市也有机会入围。
“回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历次扩围,主要表现为两大特点:一是从东部经济发达、外贸基础较好的地区,稳步向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扩散;二是由原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向其周边中小城市渗透。”付一夫分析说,此次扩容有望延续这一趋势,即中西部地区部分城市以及部分一二线核心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有望入围。
未来如何把跨境电商的潜力发挥得更好?付一夫建议,首先,跨境电商相关企业需要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打造中国企业特色品牌形象,提高品牌营销与管理能力,加强本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其次,跨境电商和物流相关企业要积极参与海外仓建设,加快重点市场海外仓优化布局,同时不断加强数字化水平,科学提升库存管理和市场判断能力,有效预测和防范各种风险;最后,要在建设自主大型国际电商平台、探索建设海外物流智慧平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不断发力,完善与行业高速发展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本土企业应对国际风险的能力,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帮助更多中国制造产品销往海外。
在肖本华看来,关键是要通过“放管服”改革,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如在贸易融资方面根据跨境电商企业的需求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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