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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9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9元/股,最低价为26.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6,742.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广东省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广东省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第一批、第四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核通过名单的公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松科技”)成功入选广东省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本次成功入选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是对公司产品技术、产品质量的认可及肯定,是公司行业地位、自主创新能力等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利于加强公司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也是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瑞松科技将继续秉承“为科技创新、社会进步作贡献”的经营理念,以持续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生产运营管理水平,建立企业自主研发团队,并积极展开国内外战略合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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