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119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与公司联系,以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要求,并配合公司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2022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高级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7日
至2022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0576-85016010。
(四)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与公司联系,以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要求,并配合公司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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