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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怀荣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6)。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65,555,1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8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65,446,8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8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8,2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6,248,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6,140,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08,2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陈怀荣先生、冯昭洁先生、庞博先生、李善达先生、董敏先生、李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怀荣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54,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1%。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冯昭洁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庞博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6,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李善达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董敏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李滨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怀荣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8,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8%。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冯昭洁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0,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庞博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李善达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0,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董敏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0,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李滨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0,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全部当选。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议。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独立董事阮久宏先生、董庆华先生、刘淑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刘淑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独立董事阮久宏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2%。

  候选人:独立董事董庆华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淑君女士同意股份数:265,44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独立董事阮久宏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77%。

  候选人:独立董事董庆华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0,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淑君女士同意股份数:26,140,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本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全部当选。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张金刚先生、胡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郑永利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监事张金刚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6,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2%。

  候选人:监事胡勇先生同意股份数:265,44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监事张金刚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0,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4%。

  候选人:监事胡勇先生同意股份数:26,14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77%。

  本议案监事候选人已全部当选。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449,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105,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142,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62%;反对105,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449,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105,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449,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105,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449,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105,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447,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4%;反对107,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指派杨志军律师、马昌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44人,实到职工代表44人;到会代表达到了应到会议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召开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选举郑永利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郑永利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郑永利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质量办化验员,供应部采购员、副经理,热压车间主任,冷压车间主任,商务拓展部经理,信息中心主任,采购部经理,第三届至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金刚石工具综合管理部主任。

  郑永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5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永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怀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冯昭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暂不设立,公司管理工作需要时,另行设立。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淑君(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审计委员会委员:冯昭洁(董事)、董庆华(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继续聘任庞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李善达先生、侯俊彦女士、张厚俊先生、井成铭先生、张建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李善达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井成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和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为加强各子公司管理,委派以下人员(简历附后)担任各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

  1、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龙任期届满,免去其兼任的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委派副总经理张厚俊兼任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

  2、原监事会主席靳发斌任期届满,免去其兼任的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和河北博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委派监事会主席郑永利兼任上述子公司监事。

  3、其他子公司现任董事、执行董事、监事人选不变。

  以上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未尽程序按照各子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牛保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主任,聘任张贤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311-85962650

  传真: 0311-85965550

  电子邮箱:bod@bosun.com.cn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董事长陈怀荣先生简历

  陈怀荣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至2003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曾获河北省优秀企业家、石家庄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河北省优秀经营管理者等荣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美国先锋工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副理事长。

  陈怀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8,487,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怀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附件二:副董事长冯昭洁先生简历

  冯昭洁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获山东省总工会“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985年至2015年先后在济南铁路局兖州工务段、济南办事处、京九及京沪安全检查大队、德龙烟铁路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2015年6月起在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征地拆迁部(综合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任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同时兼任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董事)、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莱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兼任山东潍烟高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兼任山东济青高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31日起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冯昭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前述曾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冯昭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附件三: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

  1、冯昭洁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2、董庆华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合伙人律师。2011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职于山东鲁创律师事务所;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2022年10月31日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庆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庆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3、刘淑君女士,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2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职于河北长征企业集团;1996年3月至2014年任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任职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现任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0月31日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淑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淑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附件四:总经理庞博先生简历

  庞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2008年至2012年在美国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及市场部门从事管理工作;201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3年至2018年7月任公司营销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董事、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博深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庞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庞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附件五: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善达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毕业于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六分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阿尔及利亚项目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0年7月至2013年1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阿尔及利亚项目部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兼越南项目部财务负责人);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任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2年10月31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善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前述曾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李善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2、侯俊彦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9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车间技术员、质量办质量工程师、副主任、市场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侯俊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俊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3、张厚俊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年毕业于河南大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在山东信息协会办公室工作;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任山东信息协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6月至2019年3月,在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开发部工作;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在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产业开发事业部工作;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任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产业开发事业部部长。2022年10月31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

  张厚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厚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4、井成铭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0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06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董事。

  井成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井成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5、张建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99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1999年6月至2010年7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任,2010年至2012年4月任审计部主任。2012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附件六: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牛保华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03年9月至今在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审计部主任。

  牛保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贤哲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张贤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召集,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郑永利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郑永利先生简历如下:

  郑永利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质量办化验员,供应部采购员、副经理,热压车间主任,冷压车间主任,商务拓展部经理,信息中心主任,采购部经理,第三届至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金刚石工具综合管理部主任。

  郑永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5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永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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