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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股东刘孟然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43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19%)的股东刘孟然先生计划在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4%。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孟然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孟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9%。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4%。同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孟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刘孟然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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