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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被聘任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参考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总体薪酬水平,并结合深圳地区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该薪酬标准符合法律规定、目前的市场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章卫东、张华、王焕军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7日发出,并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黄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黄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相同。

  黄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7日发出,并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王焕军先生,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车汉澍先生、张翼飞先生、沈大凯先生、金锐先生以出席现场会议形式参与表决;独立董事章卫东先生以视频会议形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黄河先生、汪兴全先生、英睿先生,审计中心总监杜学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主席及副主席的议案》

  1、选举张思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主席,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2、选举张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副主席,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张思民先生、张华先生、王焕军先生、张锋先生、车汉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战略发展与研究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思民先生。

  2、选举章卫东先生、车汉澍先生、张华先生、王焕军先生、张思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章卫东先生(独立董事),副主任委员为车汉澍先生。

  3、选举张华先生、章卫东先生、王焕军先生、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华先生(独立董事)。

  4、选举王焕军先生、章卫东先生、张华先生、张思民先生、车汉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王焕军先生(独立董事)。

  5、选举张思民先生、张华先生、张锋先生、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预算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思民先生。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7日发出,并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王焕军先生,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车汉澍先生、张翼飞先生、沈大凯先生、金锐先生以出席现场会议形式参与表决;独立董事章卫东先生以视频会议形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黄河先生、汪兴全先生、英睿先生,审计中心总监杜学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提名,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张锋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张锋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推荐,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沈大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沈大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提名,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王云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王云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的相关公告。

  王云雷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980336

  传真号码:0755-26968995

  电子邮箱:sz000078@vip.sina.com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

  1、聘任张翼飞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2、聘任沈大凯先生、张晓鹏先生、金锐先生、金戈先生、王云雷先生、杨拴成先生、史晓明先生、罗凌先生、张凡先生、董靖先生、鲍炳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提名,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林健怡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相同。

  林健怡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980336

  传真号码:0755-26968995

  电子邮箱:sz000078@vip.sina.com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

  林健怡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锋先生、张翼飞先生、沈大凯先生、金锐先生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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