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22年 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ST恒誉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2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规定,请公司对下述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1、关于收入增长。根据 2022 年三季报,公司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511.85万元,同比增长153.17%;实现归母净利润47.62万元,同比增长112.20%;销售毛利率为40.23%。公司解释业绩增长主要系新增订单金额增加、期末收入增加所致。第三季度收入增长较快,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

  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2年前三季度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合作历史、客户所在区域、产品应用领域、合同金额、履约时限、履约进度、收入确认金额、截至10月末的回款金额,并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业绩下滑的原因;(2)补充披露 2022 年前三季度在手订单的应用领域、已签约客户数量、新增客户数量、合同金额,如涉及 BOO、BOT、参股等模式请单独注明;(3)结合第三季度在手订单履约情况,补充说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如是,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经营风险;(4)结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 条第一款,详细分析是否存在退市风险,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2、关于应收款项。根据2022年三季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22.33 万元、5,992.54万元,金额较大。根据 2022 年半年报,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主要为顺通环保账款,金额共计7,027.80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6.79%。根据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南疆项目长期处于暂停状态。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前五大客户名称、对应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账龄、期后回款金额、是否发生逾期;(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南疆项目进展情况,前述顺通环保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的支付情况,并结合顺通环保支付能力、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还款计划等情况,说明对顺通环保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关于合同资产。根据2022年三季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7,026.90 万元,较期初增加715.24万元。根据半年报,已完工未结算金额为8,131.09 万元,较期初增加26.66%,本期计提已完工未结算款项资产减值准备502.46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合同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2)补充披露已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对应项目明细,包括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项目开始时间、履约安排与实际施工进度、收入确认进度、预计后续结算安排、期后结算情况,并结合未结算的原因、客户支付能力等说明实际施工进度与履约安排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结算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根据 2022 年三季报,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859.92 万元。请公司披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主要对象、具体依据、计算方法以及具体金额,并说明相关信用减值的计提是否充分。

  5、关于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半年报,募投项目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公司湖北恩施 BOO 项目预计设备安装完成时间大约在 2022 年 12 月份。在设备安装完成、配套设施建成及相关审批手续完备后,即可投产。

  请公司:(1)结合截至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说明是否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如未按期完成,请补充说明原因以及相关产能延期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2)补充披露恩施 BOO 项目截至目前实施进展情况、实施进展是否符合预期,以及项目是否存在实施障碍以及终止风险,如是,请公司对项目实施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正积极组织有关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