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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45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7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0月31日、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40、144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44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权益人: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州保理”)

  3、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债务人/买方:负有清偿应收账款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我司下属项目公司。

  5、融资人/债权人/供应商: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将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办理保理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共同债务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出具《付款确认书》,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在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向专项计划履行到期清付应收账款债权的义务。

  7、基础合同/基础交易合同:系指融资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项下的标的合同,融资人基于该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现有的或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将其转让予亚洲保理获取保理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安装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劳务合同等合同及/或其补充协议等。

  8、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各期发行规模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9、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月内发行完毕,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10、产品分层: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我司或指定的第三方全部认购。

  11、差额支付增信措施:我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各期专项计划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应付的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12、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额度下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

  14、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分层、各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占比、产品期限、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等发行方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后续视市场情况决定增加专项计划的销售机构或财务顾问;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二、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最终方案以交易所审批及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我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优化负债结构。

  我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我司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对于我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我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我司将一方面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另一方面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43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经营需求,我司以全资子公司中交地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公司”)所拥有的百门前工业区厂房等房产作为租赁物,与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16.2亿元,融资期限60个月,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计划利率额度。

  我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后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方(非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磊

  成立时间:2018年5月

  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904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咨询。

  主要股东:天津东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4.1968%,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032%。

  实际控制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东疆租赁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我司全资子公司产业发展公司所拥有的百门前工业区厂房等房产。

  2、标的物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我司全资子公司产业发展公司所有,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资产所在地:深圳市。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总金额:16.2亿元。

  租赁物:产业发展公司所拥有的百门前工业区厂房等房产。

  租赁期限:60个月,以实际租赁期限起租日起算。

  起租日:甲方支付第一笔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

  租金支付方式: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留购价款:人民币100元。

  其他: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予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我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满足其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整体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融资成本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属于合理范围;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我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我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我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42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1月1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43 。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44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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