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2-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登大道”)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出具的编号为“(2022)粤01民初2696号”的《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广州中院已受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与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摩登大道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法定代表人:郭文英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B座4楼
被告1: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77792193Y
法定代表人:翁武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明路22号234房
被告2:林永飞
被告3:翁武强
被告4:刘文焱
第三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29668K
法定代表人:林毅超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
(二)诉讼理由及请求
广东证监局于2022年1月1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认定被告1瑞丰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约24,691.21万元,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为林永飞,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翁武强、刘文焱。截至目前,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瑞丰集团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4,691.21万元累计已偿还497.83万元,尚余24,193.38万元待返还。
被告1瑞丰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占用巨额资金,被告2林永飞作为公司原董事长组织安排公司人员转移资金,被告3翁武强和被告4刘文焱分别作为公司的原总经理、原财务总监听从指示具体操作资金占用事宜。四被告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应对返还占用的资金24,193.38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同时是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股东权利。针对本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实施资金占用、共同损害公司利益一事,原告投服中心已履行法律规定的前置程序,有权以自身名义向法院提起股东代位诉讼。
综上,原告投服中心依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公司利益、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广州中院提起股东代位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判令被告1瑞丰集团向第三人摩登大道返还占用的资金24,193.38万元及利息(利息应自每一笔资金被实际占用之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019年8月20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9月2日为34,241,058.22元),共计27,617.49万元;
2、依法判令被告2林永飞、被告3翁武强、被告4刘文焱对诉讼请求一的返还占用资金及利息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
3、依法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和第三人摩登大道承担,律师费由第三人承担。
二、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2022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通知,2022年7月14日,申请人广州银行以瑞丰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瑞丰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2022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收到瑞丰集团通知,瑞丰集团收到广州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申348号),裁定受理广州银行对瑞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广州中院发布的(2022)粤01破230号公告,已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丰集团管理人。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进行申报债权工作,包括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违规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债权,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州中院《应诉通知书》(〔2022〕粤01民初2696号);
2、《起诉状》。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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