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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经企业申报、各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测评、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制造,以创新药为主的医药高新技术企业,

  已形成以升白药物利可君片、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尼群洛尔片等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多元产品系列,同时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坚持自主创新,注重知识产权建设及保护,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目前,公司拥有23件发明专利授权,其中美国与欧洲专利各2件;取得了6个新药证书,6个高新技术产品,2个国家重点新产品;参与起草了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等多个产品的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公司本次被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充分体现了公司优良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被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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