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宝科技”)于近日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通过竞拍方式以人民币1,412.7万元竞得编号2022-G-19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清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签订生效后,高宝科技将与清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后续权证相关事项。
本次竞买土地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地块编号:2022-G-19
3、土地位置: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
4、土地面积:78,481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期:50年
7、总成交价:1,412.7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竞买土地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上述土地使用权是子公司高宝科技长远发展规划的需要,竞买取得的地块将投用于“年产2.1万吨新型电解液材料建设项目”的建设,能为其发展壮大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有利于高宝科技积极推进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公司不断优化产业布局的切实举措,有利于实现公司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而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高宝科技将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工作以及规划、设计、建设等相关事宜,以促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使用。
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于高宝科技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相关成交确认书后,高宝科技尚需与清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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