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码: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王涛、鲁仲兰、四川省明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信能源”)、成都未名博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绿能”)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
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文件。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22-028号)。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7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回复工作。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等相关文件。因疫情防控原因,人员安排及出差受限,针对先锋绿能的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本次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有关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亦需履行相应程序,截至上述问询函回复出具日,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尚未出具,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未同时披露。
2022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在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2022年9月5日,公司同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第二次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的《同达创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回复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2-035)等相关文件。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重组预案披露,交易对方明信能源持有先锋绿能的部分股权已出质(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中),明信能源承诺在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进行资产交割前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更早时间解除上述股份质押,并保证所持有的上述先锋绿能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信能源前述出质的先锋绿能股权已解除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的《重组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中对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有关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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