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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3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止2022年10月31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8,059,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最高成交价格为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7.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4,955,588.0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8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启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宜。本次股份回购的数量为不低于2,800万股(含)且不超过4,2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2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2022-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2022年4月1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

  2、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8,059,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最高成交价格为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7.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4,955,588.0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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