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545,653股,占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巨一科技”)当前股本总数的4.0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4,31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10.4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5.00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02,7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37,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761,911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0.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238,08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9.1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161,911股,已于2022年5月10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0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合计19,855,653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14.46%。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6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5,545,653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4.04%;除战略配售股份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4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14,31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10.42%。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10名,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1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5月2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合计向11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9.16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2.2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34.75万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000,000股变更为137,34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实施时,如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与本承诺不一致或超出本承诺范围的,将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承诺关于股份减持全部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减持。”
2、公司股东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减持实施时,如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与本承诺不一致或超出本承诺范围的,本企业承诺将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承诺关于股份减持全部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减持。”
(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1、公司股东阿布达比投资局、蔚然(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科创板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承诺如下:
“上述战略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巨一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巨一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9,855,653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14.46%。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545,653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4.0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4,31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10.4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37,347,500股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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