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截至2022年11月1日,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1元,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公司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11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2022-094、2022-102、2022-104、2022-105、2022-106、2022-107),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八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事项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正在持续改善生产经营的基本面,优化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正在全力推进战略投资人引入工作,目前意向战略投资者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对公司的尽调工作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进展,将尽快完成尽调工作,双方共同协商拟定下一步投资合作方案并推进协议签署,最终的投资决定还需根据对供销大集尽调结果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确定,详见2022年10月26日《关于与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则披露战略投资人引入的重大进展。
基于对公司信心,公司近日陆续收到部分股东出具的《致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函》,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11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全体持股人员
自愿承诺两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承诺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承诺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全体持股人员出具的《关于两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包括董事长尚多旭先生、副董事长韩玮先生、董事兼总裁王卉女士、监事会主席林晓赛女士、监事吴克勤先生、副总裁刘昆女士、财务总监尚建飞先生、董事会秘书杜璟女士,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函具体内容
公司已通过重整有效解决了合规风险等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持续稳中向好,并与意向战略投资者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人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如下:
自2022年11月2日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两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截至本承诺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两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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