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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后将所涉及的不动产权继续抵押给银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6日,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大理州分行”)提供了4宗抵押物,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5,235.42万元,银企双方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HTC530710000ZGDB202000001),并申请了固定资产贷款8,000.00万元,借款期限六年,用于公司科技综合楼项目基本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2019-03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向建行大理州分行累计支用固定资产借款6,000.00万元(其中已累计还款1,600.00万元,目前借款余额为4,400.00万元)。

  上述4宗抵押物中包括位于大理市下关鹤庆路55号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7)大理市不动产权第0009358号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宗地上新建的科技综合楼项目已竣工验收,且已达到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条件,为此拟将原土地不动产权证进行变更登记,办理土地、房产合一的不动产权证。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后将所涉及的不动产权继续抵押给银行的议案》,同意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将该宗地所涉及的不动产权继续抵押给建行大理州分行,以公司与该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HTC530710000ZGDB202000001)为准。

  该事项是为了办理大理市下关鹤庆路55号土地、房产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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