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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铂科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1

  转债代码:123139          转债简称:铂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2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科新材”)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铂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6.00元/股)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发“铂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铂科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1号”文同意注册,铂科新材于2022年3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3,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3,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承销保荐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3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铂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39”。

  (三)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9月19日至2028年3月10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铂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6.50元/股。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8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564,246股,授予价格为20.42元/股。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2022年6月23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3,680,000股增加至104,244,246股。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的相关规定,经计算,“铂科转债”转股价格由76.50元/股调整为76.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5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的相关规定,经计算,“铂科转债”转股价格由76.20元/股调整为76.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铂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铂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2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6.00元/股)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连续18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铂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铂科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铂科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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