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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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