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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编号: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控股集团”)通知,盛洋控股集团已完成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摘牌,并拟于近日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盛洋控股集团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盛洋科技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1亿元,期限为3年,盛洋控股集团将其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000,000股划转至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在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盛洋控股集团委托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

  鉴于盛洋控股集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及摘牌工作,盛洋控股集团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拟申请将“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剩余的4,830,066股划转回盛洋控股集团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盛洋控股集团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809,949股,持股比例为8.64%;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4,830,066股,持股比例为1.62%。本次解除质押登记完成后,上述质押专户中的4,830,066股公司股份将划转至盛洋控股集团证券账户,盛洋控股集团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640,015股,持股比例为10.26%,上述质押专户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盛洋控股集团后续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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