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2-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5)。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69,8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截至2022年11月3日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9,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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