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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鉴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孟仲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孟仲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1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梅大道60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龚裕达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4采用累积投票逐项表决,各子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苏致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2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邱家军先生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家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廖仕学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姚礼高先生、李琦斌先生、吕方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龚裕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彭德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邱家军(主任)、李琦斌、吴晓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晓明(主任)、张晟杰、廖仕学

  审计委员会:任明川(主任)、吴晓明、姚礼高

  提名委员会:张晟杰(主任)、任明川、竺亚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4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邱家军先生、廖仕学先生、竺亚庆先生、龚裕达先生、姚礼高先生、李琦斌先生、吴晓明先生、任明川先生、张晟杰先生;其中邱家军先生为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任明川先生、张晟杰先生为独立董事。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邱家军(主任)、李琦斌、吴晓明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晓明(主任)、张晟杰、廖仕学

  3、审计委员会:任明川(主任)、吴晓明、姚礼高

  4、提名委员会:张晟杰(主任)、任明川、竺亚庆

  其中,审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任明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孟仲建先生、刘萃萃女士、林志鸣先生;其中孟仲建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林志鸣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均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任期三年,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日。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廖仕学

  副总裁:姚礼高

  副总裁:李琦斌

  副总裁:吕方方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龚裕达

  证券事务代表:彭德光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日。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龚裕达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彭德光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龚裕达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688号潮人汇大厦12楼

  2、电话:0571-81396120

  3、传真:0571-81396129

  4、电子信箱:info@gbgcn.com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廖仕学: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1998年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计划部经理、副总经理,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廖仕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与公司股东潍坊仕琦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联关系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姚礼高: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部经理、一分厂厂长、五分厂厂长、兽药部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姚礼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李琦斌: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学硕士,中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任职于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2009年2月至今历任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技术研究员、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琦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吕方方: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1998年于新昌制药厂参加工作;1999年起历任国邦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贸部经理、国贸部总监、副总裁、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吕方方女士持有174.03万股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龚裕达: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991年开始于新昌制药厂参加工作,1996年起历任国邦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龚裕达先生持有496.86万股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与公司股东新昌庆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彭德光: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彭德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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