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晓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红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1%;公司副总经理卢昌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6月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晓莉女士、张红彦先生、卢昌亮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王晓莉女士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8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485%;张红彦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08%;卢昌亮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8%。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
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做相应调
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晓莉女士、张红彦先生、卢昌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王晓莉女士、张红彦先生、卢昌亮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5月8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减持主体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需要公告的,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如有)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生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及业务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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