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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回购数量为500-7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0.17%-0.2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1)。

  截至2022年11月3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400.0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13.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8元/股,成交总额为5,272.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299.9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1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4元/股,成交总额为3,552.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7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最高成交价为13.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4元/股,成交总额为8,824.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数量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00万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822.98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票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全部转让给员工,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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