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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灵芪加口服液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收到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为中药灵芪加口服液扩大临床使用范围。

  2、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或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近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灵芪加口服液

  剂型:合剂

  规格:每1ml相当于饮片0.65g

  注册分类:中药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975

  申请内容:变更药品规格、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变更药品注册标准

  申请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WS-11254(ZD-1254)-2002-2015Z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如下补充申请事项:1.变更药品规格。2.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3.变更药品注册标准。【规格】由“每支装10ml”修订为“每1ml相当于饮片0.65g”。“每支装10ml”列入【包装】项下。【有效期】18个月。药品注册标准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编号:WS-11254(ZD-1254)-2002-2015Z)有关规定,其中修订以下内容:【制法】中将“加入蔗糖100g”修订为“加入三氯蔗糖0.9g”。【检查】中相对密度由“应不低于1.05”修订为“应不低于1.01”。【规格】修订为“每1ml相当于饮片0.65g”。说明书、标签应符合有关规定。其中,【成份】中辅料将“蔗糖”修订为“三氯蔗糖”。【规格】修订为“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0.65克”。【有效期】18个月。

  二、药品基本情况

  灵芪加口服液是珍宝岛的独家产品。该产品为中药口服制剂,由灵芝、黄芪、刺五加三味中药组成,具有扶正固本,滋补强壮,安神镇静的功效。用于心脾两虚所致的心悸失眠,倦怠乏力,食少便溏。此次补充申请研发总投入约54万元。

  灵芪加口服液属于安神补脑类中成药,2021年度安神补脑药医院端样本市场规模约为38.85亿元,零售端样本市场规模约为5.93亿元。(数据来源:米内网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灵芪加口服液辅料由蔗糖变更为三氯蔗糖,便于不宜食糖过多和其他不宜食用含蔗糖类药物的患者选择用药。上述通知书的获得,扩大了临床使用范围,能够加大产品的销售空间。

  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或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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