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属于协议双方之意向性约定,具体的项目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安评、能评、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合作项目的落地奠定基础。合作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就合作细节进行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
3、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框架性约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在充分协商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于2022年11月2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炜
注册资本:156,9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9月30日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94号
主营业务:以煤炭、发电、电解铝生产及铝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企业
主要股东: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神火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神火集团于2022年11月2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完成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1、甲方是一家以煤炭、发电、电解铝生产及铝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河南省重点扶持的煤炭骨干企业及铝加工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股份”)于1999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甲方具有多年丰富的电解铝和铝加工生产经验和技术,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煤炭1200万吨、发电装机2000MW、电解铝170万吨、氧化铝120万吨、铝板带箔及新材料加工18.5万吨,年产值500亿元左右。
甲方下属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隆宝鼎”)位于商丘示范区,主要生产双零铝箔及电池箔,具有完整的配套产业链,规划年产能11万吨,其中一期5万吨已建成运营,二期6万吨项目正在积极推进。甲方有意与乙方展开多方面合作。
2、乙方是一家致力于功能性材料及下游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88683),是功能性胶膜材料及其应用领域的领先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LED照明、半导体、家电等领域。
乙方下属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新材料研发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生产的精密涂碳铝箔、涂碳铜箔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可极大提升锂离子电池性能,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网储能、5G基站等领域。莱尔科技包括大为科技拥有特种胶粘剂研发制造、精密涂布两大核心技术,荣获超270项专利(含16项改性锂电池集流体专利),并已通过汽车行业质量标准化IATF16949、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分别在佛山南海、顺德设立高标准生产基地,项目新增产能1.2万吨涂碳箔。乙方有意与甲方展开多方面合作。
(三)合作目标
双方共同努力,将项目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涂碳箔生产企业,并打造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示范企业。
(四)合作内容
1、产业链合作方面
大为科技将神隆宝鼎作为主要的电池箔供应商,并逐步扩大电池箔的采购量,神隆宝鼎保证大为科技电池箔需求的稳定供应。同时,双方共同成立专业团队,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产品配方,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及成品率,为后续深化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2、项目合作方面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经营涂碳箔,在神隆宝鼎厂区东侧规划未来3-5年内建设完成年产6万吨涂碳箔生产线,预计投资金额4-6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先期建设年产2万吨涂碳箔生产线,规划在2023年6月前完成厂房建设;神隆宝鼎为项目公司提供电池箔原材料供应,减少项目公司中间费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由甲乙双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涂碳箔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大为科技控股、甲方旗下公司神隆宝鼎参股,双方强强联合,资源互补。
3、股权合作方面
神火集团同意引入莱尔科技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入股神隆宝鼎,以股权为纽带,构成产业链紧密合作,推动项目合作。
(五)沟通协调及合作机制
1、双方同意成立工作组,尽快推动双方相关合作的开展。
2、建立互动交流和日常协调机制,工作组根据合作需要通过互访、调研、考察等形式不定期加强沟通交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合作项目尽早落地。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内容,在具备合作条件前提下,双方再另行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框架性约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确定合作双方产业链上下游的战略同盟关系,有利于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签署后,合作双方将在涂碳箔等新能源产业链方面开展密切合作,有利于保障公司上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以及公司涂碳箔的产品质量稳定并快速扩产,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属于协议双方之意向性约定,具体的项目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安评、能评、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合作项目的落地奠定基础。合作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就合作细节进行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
(三)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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