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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沈云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附件:

  沈云琴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金陵学院现代物流专业;2002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无锡胜喜路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1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云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云琴女士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9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生、张学礼先生、张冬竹先生、樊义先生、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同意提名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奇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洋、汪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恒华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安徽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合肥市第八届党代会代表,中国女企业协会常务理事,长江商学院安徽校友会副会长;2011年1月至今任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恒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9.8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郭恒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恒华女士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恒平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2年9月至1996年10月任含山县糖业烟酒公司业务股股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7月任合肥昌远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秦皇岛华恒监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恒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2%的股份,郭恒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恒平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学礼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微生物和细胞科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年至2010年任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微生物和细胞科学系科研助理教授,现任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学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0%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学礼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冬竹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南阳沣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冬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6%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冬竹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樊义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任新加坡ASM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巴斯夫大中华区财务部经理、大中华区并购负责人;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沣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南阳沣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8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樊义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1979年至1984年就读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应用化学系,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英国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获得博士学位。2006年至2009年,任汽巴公司(Ciba)中国及亚太地区研发中心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巴斯夫(BASF)大中华区护理化学品部业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任雅芳(Avon)全球副总裁,主管新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2013年至2021年2月,任巴斯夫(BASF)全球副总裁,主管亚太区家居及工业配方业务部、大中华区区护理化学品部。202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奇峰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学位;1990年3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衡东县支行会计与系统员;2006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院长;2006年3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6月至2018年2月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林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至1989年12月任安徽劳动大学(皖南农学院)讲师,1990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副教授,1999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2010年8月至2022年6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EDP中心主任,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EE中心主任,2022年6月至今为中国科大管理学院EDP中心和国际金融研究院EE中心战略顾问,2020年1月至今任中囯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全球经济与国际金融研究中心(智库)执行主任。2015年2月至2021年2月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1965年出生,法国国籍,1991年于法国里昂国立应用科学学院获博士学位,1991年9月至2003年3月历任法国耐斯特/亚士兰(Neste Polyester/Ashland Polyester)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经理、南欧洲生产部总监、亚士兰油漆部总监等职务,2003年4月至 2006年12月任法国道达尔(TOTAL)集团ATOFINA中国投资公司环境安全健康质量大中华区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8年11月,历任法国阿科玛(ARKEMA)集团双氧水事业部亚太区总经理、阿科玛氟化学事业部亚太区总裁兼河北凯徳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2018年12月-2020年4月,任瑞士科莱恩(CLARIANT)集团大中华区总裁,2020年5月至今为全球投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洋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学院生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公司操作工、技术员;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秦皇岛华恒质量部经理;2013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秦皇岛华恒技术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1年9月,任秦皇岛华恒生物执行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生产力中心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采购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1%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洋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汪艳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专业,学士学位;2009年11月至2013年7月历任公司工艺员、菌种员及化验员;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质量部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质量中心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艳女士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2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郭恒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19.84%股份的股东郭恒华,在2022年11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郭恒华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1、《选举郭恒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郭恒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张学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冬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樊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1、《选举张奇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吴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汪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0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A1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0已相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13已相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相应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以上会议资料将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0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刘洋先生、汪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在第四届监事就任之前,由第三届监事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1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已启用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与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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