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丁慧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陈银河、副董事长潘锐、董事周宏斌、以及独立董事李阿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江震、周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石旭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缪蕾敏、彭赛、财务总监杨波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的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葛嘉琪、蔡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58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的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定:
增补袁小宇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原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5日
附件:
袁小宇,男,195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上海远洋公司任远洋轮船长;1998年7月至2003年8月在中远集装箱任沿海贸易区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7年2月在上海中货任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0年2月在中远集团总公司任运输部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4年5月在中远集团欧洲公司任副总裁;2014年5月至2018年9月在厦门远洋公司任总经理。2021年加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闽地区GR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57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4月20日-2022年10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10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与确认,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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