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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原住所不变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君子布社区环观南路26号101。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的实际情况,现拟对《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此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此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08%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2022年11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股东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书面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0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三楼海目星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与议案2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3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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