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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股东李起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江、郑钢武、李顼珺、李鸿鹤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800,000股、480,000股、360,000股、360,000股,吴海江、郑钢武、李顼珺、李鸿鹤因与李起富存在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需要合并计算其所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上述股东合计持有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2年9月8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李起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江、郑钢武、李顼珺、李鸿鹤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1,060,000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李起富出具的告知函,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李起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7%。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2、除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外,李起富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50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1%。其他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期间未进行减持。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35,9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5000%减少至5.0962%。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起富出具的《关于所持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告知函》《李起富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起富一致行动人吴海江、郑钢武、李顼珺、李鸿鹤尚未减持。

  4、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完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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